公示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1-11 发表人: 叶森
公 示
根据《2020年度温州市“大干交通、干大交通”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方案》规定要求,经考察研究,拟推荐张旭同志为2020年度温州市“大干交通、干大交通”突出贡献个人表彰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—2021年1月15日。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间来电来访反映,反映问题提倡实名,客观公正。联系电话:88826024。
温州市总工会
2021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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