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总工会责任清单
温州市总工会责任清单 | |||
序号 | 工会职责 | 具体工作事项 | 承办部室 |
1 | 研究确定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| 1.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、省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,提出本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建议。 | 办公室 |
2 | 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| 1.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。 | 办公室 |
3 | 开展调查研究,加强对所属各级工会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 | 1.开展向党委专题汇报工作,及时向市委报告全市职工队伍、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情况。 | 办公室 |
4 | 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| 1.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。 | 办公室 |
5 | 全市工会信息、统计工作和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 | 1.指导全市工会系统信息工作,采集、筛选和处理工会信息,并向上级工会及同级党委政府报送。 2.完成工会统计年报、统计系统维护、数据审核。
3.做好有关公文办理工作。 4.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,开展提案建议回头看工作。 5.制定市总机关保密工作制度;做好机密件收发、传阅、保管;组织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;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。 6.做好档案收集、整理及开发利用等工作,建设数字档案室。 7.负责工会内部日常后勤服务工作。 | 办公室 |
6 | 工会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 | 1.组织实施本市智慧工会建设,建设工会机关办公内网、业务网络,扩大网上工会终端覆盖面,运用网上平台开展工作。 | 办公室 |
7 | 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| 1.制定本市建会、入会实施方案,指导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。 | 组织部 |
8 | 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| 1.督促县(市、区)贯彻落实浙委办〔2013〕5号文件和省总有关加强乡镇(街道)工会建设的要求,制定乡镇(街道)总工会工作办法,指导乡镇(街道)总工会正确履职、发挥作用。 | 组织部 |
9 | 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| 1.协助各县(市、区)、市产业(委、局、系统)工会主管部门党委(党组)做好工会干部协管和换届审批工作。 2.贯彻落实《浙江省工会挂职兼职干部和志愿者管理办法》,完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,做好本市范围内的挂职、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的选配工作。 3.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分析、研判、进出管理,对班子结构提出意见建议。 4.落实本级培训职责,制定温州市工会干部素质提升教育培训规划,建设基层工会主席学习交流平台,开展工会干部素质提升教育培训。 5.组织开展职工志愿者活动。 | 组织部 |
10 | 指导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| 1.制定本市工会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,根据《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研究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、厂务公开、职工董事、监事制度等。 | 组织部 |
11 | 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| 1.编制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方案及各类年报。 | 组织部 |
12 | 职工素质提升工作 | 1.制定本市工会宣传教育年度工作方案和职工文化活动实施方案。 | 宣教部 |
13 | 工会及职工宣传舆论工作 | 1.做好工会工作的宣传发布。 2.做好职工舆情及新闻通讯员队伍建设。 3.做好职工舆情研判和引导工作。 4.办好工会自媒体,建设网上工会宣传教育系统。 | 宣教部 |
14 | 指导基层开展职工文化建设 | 1.指导各级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活动阵地开展职工文化活动。 | 宣教部 |
15 | 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 | 1.制定本市立功竞赛实施方案,指导市本级和各县(市、区)工会开展劳动竞赛。 | 经济工作部 |
16 | 开展基层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 | 1.制定本市职工劳动竞赛方案,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,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、技能比武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. | 经济工作部 |
17 | 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系列评选、劳模管理服务工作 | 1.拟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劳动模范管理服务工作相关制度。 2.按要求做好全国、省、市劳动模范、模范集体和全国、省五一劳动奖评选推荐工作。 3.每年对市级以上劳模开展调查摸底,动态更新本市劳模数据库。 4.实行困难劳模帮扶服务动态管理,向患重病劳模、困难劳模及亡故劳模家属发放帮扶资金。 5.做好属地劳模政策落实工作,指导开展全市劳模疗休养工作。 6.宣传本市劳模事迹,弘扬劳模精神。 | 经济工作部 |
18 | 工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| 1.制定本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,落实“安康杯”竞赛、“查隐患、提建议”、职业病防治等工作要求。 | 经济工作部 |
19 | 职工维权源头参与 | 1.加强调查研究,研判全市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,提出我市政策制定的建议。 | 权益保障部 |
20 | 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援助 | 1.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。 | 权益保障部 |
21 |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| 1.参与以“双爱”为主题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(园区)创建活动。 2.做好先进推荐评选工作。 | 权益保障部 |
22 |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| 1.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。 | 权益保障部 |
23 | 职工服务及困难职工帮扶 | 1.制定本市困难职工帮扶的实施细则,掌握本市困难职工动态情况。 | 权益保障部 |
24 | 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 | 制定和完善本市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,指导和督促各级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。 | 权益保障部 |
25 |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| 1.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。 | 财务部 |
26 | 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| 1.制定本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,指导全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工作。 | 财务部 |
27 | 工会经费使用工作 | 1.制定有关经费分配方案,合理分配市总本级留用的工会经费,并具体使用好市总本级工会经费。 | 财务部 |
28 |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 | 1.对市总工会本级开展经费预算及预执行情况的审计审查。 | 经审办 |
29 | 开展女职工维权关爱工作 | 1.督查落实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。 | 女职委 |
30 | 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建设 | 1.指导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和规范化建设。 | 女职委 |
31 | 动员广大女职工建功立业 | 1.制定女职工劳动竞赛方案,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竞赛。 | 女职委 |
32 | 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| 1.完善资产监管制度。 | 资产办 |
33 | 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 | 1.负责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,保证党的方针、政策在市总工会的贯彻、落实。 | 机关党委 |
34 |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|